院所因牙助人力不足或流動率高,因此造成需要應徵牙助,但從一動念想應徵牙助,一直到確定錄取,其中有哪些問題需注意呢?且聽老鄧一一道來,首先先來談談應徵前該注意事項,
刊登廣告知多少
院所有許多管道可以應徵牙助,但在刊登廣告時,有些小事得注意,否則很容易就變成中事(被罰錢),加上現在網路發達,說不定就會因此而上新聞而變成大事。
由於法律規定,希望雇主都能以求職者的工作能力來考量是否錄用,不可以從其他與欲從事的工作無關的特質,拒絕僱用。因此所謂「就業歧視」,係指當雇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「與執行該項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」來決定受僱與否或其勞動條件,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有不公平且不合理之情事,可認定為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受僱員工歧視。
法律規定,不得以下16種理由,剝奪應徵者之就業權,包括, 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。
其中比較容易犯的為,
由於法律規定,希望雇主都能以求職者的工作能力來考量是否錄用,不可以從其他與欲從事的工作無關的特質,拒絕僱用。因此所謂「就業歧視」,係指當雇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「與執行該項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」來決定受僱與否或其勞動條件,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有不公平且不合理之情事,可認定為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受僱員工歧視。
(一)原則
法律規定,不得以下16種理由,剝奪應徵者之就業權,包括, 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。
1. 性別
這是排行榜第一名,兩性平等是很敏感的問題,雖然一般牙助以女性居多,但千萬不要應徵廣告上規定「限女性」、「徵洗碗阿姨」「女性優先適用」、「徵女作業員」、「徵男服務員」,或者「懷孕之女性不予聘用」等,這些都涉及性別歧視,沒人規定洗碗一定要阿姨,助理一定非女性不可,或者懷孕女性便無就業權等,因此應徵廣告在用詞遣句上,真的要特別注意。
2. 年齡
最近報紙登載幾件有關雇主因不熟悉「就業服務法」規定,在刊登或張貼徵才廣告時,限定涉及年齡歧視如「限35歲以下」、「限役畢」等才可來應徵工作的事情,請注意因這樣限定徵才的條件,恐涉及就業歧視所以能免則免。
3.容貌、五官
例如常見,「身高限165公分以上」、「五官端正」等,皆易涉及就業歧視。
4.其它
例如,不可以限制不會台語者不僱用,或者要求一定未婚或一定已婚,宗教性信仰亦是敏感部分,沒事別找自己麻煩,例如限基督徒、或佛教徒。
(二)例外
有兩種情形,可例外限制應徵條件,
1. 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,例如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,年齡需在18歲以上,55歲以下
2. 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,但雇主需負舉證責任,證明這份工作只有你所設定條件的人才能勝任,也就是說如果雇主如未能舉證或舉證不足,以證明該項工作性質與上開條件有實質關聯,既屬違法
(三)罰則
如有違反上述規定,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規定,會被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。也就是說,院所如果在應徵牙助時,一開始就沒注意,人還沒請到,應徵規定違法,被拍照檢舉,有可能至少30萬就飛了,千萬小心。
(四)小結
相信看了上文後,很多診所應該會說,可是我就希望想應徵女性牙助,或者是我就是希望未婚條件者,更甚者,我就是不想請年紀太大的,難道不行嗎?當然可以,沒人說不行,但請搞清楚一件事,法律是規定你在應徵時所設定條件,不能剝奪每個人就業的權力,拒絕其應徵,但沒說你一定得要通知他面試,或者錄用他。這些你想在心中的預設條件,有些話只能做不能說,特別是公開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