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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8/30

手術同「意」書,不是同「異」書










昨天看到這則新聞http://news.tvbs.com.tw/local/671327,不知病患質疑是真是假,但老鄧總是提醒醫師,沒事別挖洞給自己跳,特別是同意書,老鄧今天再提醒的一次,要認真看喔,亦可參考雖「簽」萬人,「無枉」矣,還是「吾亡」矣 -------牙科的同意書該怎麼簽http://old-teng.blogspot.tw/2015/05/blog-post_19.html一文。



同意書簽名部分


ㄧ、要簽名

1.醫師端

(1)手術負責醫師、麻醉醫師應於相關同意書上簽名,並記載告知日期及時間。
(2)如果醫師未簽名(但須病人有簽),依行政院衛生署函釋,如其有依醫療法第63條第1項之規定, 向病人或其親屬說明並得其同意(當然醫師必須自己得舉證有告知,病歷記載還是最有效的方式),得仍屬合法。

2.病人端

(1)原則應由病人親自簽名(特別是留存醫院方那聯)。
(2) 病人為未成年人或因故無法為同意之表示時,

由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簽名,但親屬或關係人應為成年人。 (3)同意書之簽具,亦得請病人之親友為見證人,如病人無配偶、親屬可為見證人時,也可請其關係人為之,證明病人已同意簽署同意書。


二、重點要註記

依醫師的經驗,只要認為對於這次接受手術的病人,有特別可能需注意和提醒的地方,請將告知同意書上的重點以螢光筆或其他鮮艷顏色註記,並請病人簽名。

三、更改要簽名,並再得其同意

醫師必須要有基本法律觀念,只要是一式兩份的東西,基本上就是要保證其公平性,單方更改或增補刪減都是無效,如果是手術同意書,隨意單方更改,更會有偽造文書之嫌。不管你事後想到什麼覺得重要,需要增補在同意書上,請你必須手術前連絡病人,一起於彼此手頭上之同意書做相同文字內容之增補及修刪,並且於修正處彼此簽名以茲證明。而且如果條件變動且其內容會影響病人同意手術之決定,理論上仍須再度徵詢病人,依此新內容是否仍願意接受手術。

四、手術同意書保存至少七年

由於手術同意書為廣義病歷一部份,因此依照醫療法,病歷至少要保存七年。因此各位手頭上的手術同意書,也是至少要保存七年。



同意書效力部分


有些醫師一直認為簽同意書沒用,特別是在醫療糾紛或訴訟上,因此一直不很認真執行這部分,但老鄧告訴你,同意書真的有用,但前提是你必須確實履行告知及同意部份後,才會有效。但有哪些效用呢?



ㄧ、有效告知

1. 舉證責任轉換
如果醫師已證明自己之告知及同意為有效及合法,如果病人仍堅持醫師未告知或聽不懂,此時則病人必需舉證自己聽不懂或沒告知。

2. 固有風險,病人承擔
因為同意書之內容已為病人了解及同意,因此只要醫師依照醫療常規執行手術,若發生同意書上已告知之風險,此時便由病人承擔。

3. 非固有風險,由醫師承擔
就算已讓病人有效簽署同意書,但如發生同意書上未記載之風險內容(例如美容手術為治療疾病之手術風險內容要求便有所差異,原則上因美容等手術並非緊急必須,因此其對風險提供之要求最強。),仍需由醫師負責。


二、無效告知

不管固有或非固有,一律由醫師需負責。


同意,不是同中求異


手術同意書雖然不是解決醫療爭議的萬能丹,但不管你同不同意,至少它是降低醫療糾紛不錯的工具,當然前提是你必須讓病人簽立一份有效且合法的手術同意書,也唯有如此它才能真正的保護自己,而不是扯自己後腿,它可是同意,不是同中求異喔。。

2016/8/18

賣身「 ㄑㄧˋ」,飯可以亂吃,契約不要亂簽







這段時間接到一些剛畢業很年輕牙醫師的詢問,有關他們在應徵工作時,與所工作的診所簽立合約的一些困擾與問題,當老鄧了解後,赫然發現這些小朋友們實在太單純、太天真,以為所簽的契約就是上班、領薪水而已,萬萬沒想到,契約背後隱藏了一些等妳遇到,後悔也來不及的問題,今天不談契約內容(下次專文探討),先來談談契約簽立後可能的問題。

賣身契


雖然契約在法律上是屬私法(國家基本不干預),因此只要雙方合意,契約便成立,如果將這合意內容文字化,便是契約書。當雙方簽約的那一刻起,雙方的權利義務就要依照契約來履行,不是任一方說解除就解除(或主張無效)。除非雙方同意解約或有法定解除事由,否則任一方違約的話,都要負違約的責任,此為契約嚴守原則。也就是說,當你拿到契約並簽下你的大名之後,你的權利義務都已受此契約拘束,除非你們雙方同意解約,或有違反風序良俗等法定解除事由,否則只要契約有效期間,這張賣身契會與你形影不離。


賣身棄


正常的契約關係,通常雙方所負的權利義務是對等且相當的,但是、但是,有些牙醫師在簽立契約時,通常並不看契約內容,特別是權利與義務的部分,不合理的契約,牙醫師所負的義務遠大於自己所獲得的權利及利益,但往往簽時當下都不覺得,更不會警覺性的去評估權利與義務比例的關係,因此當你大筆簽名一落下,你就注定在這契約期間,拋棄了原屬自己的權利,更甚而有時連自己都被自己拋棄掉了。


賣身泣


哭泣總在被拋棄後,特別是被自己拋棄時,當你有天發現為何我要賠錢?為何我要被扣錢?為何我想離職還拿不到離職證明與執照?一堆在簽約之前從不會出現的為何,為何現在通通出現了。甚至更麻煩的是,你簽約時的對方是A診所與B醫師,但後來因為某些因素,A醫師離開,變成C醫師是負責醫師,不管他是不是人頭,此時你的合約還有效嗎?或者原來的診所被蒐購或更換經營團隊與金主,那麼你原先所簽訂的義務還是否須繼續履行,甚而新經營團隊要求所簽立新契約之對方名稱,竟不是牙醫診所與負責醫師,而是xx有限公司,你簽還是不簽,你敢簽還是不簽,不簽會怎樣?也許你們從沒想那麼多,但這些都會活生生上演,及一再重演,此時除了暗夜垂淚到天明,你還能怎麼辦。



許多牙醫師從畢業到開始工作,基本上都是在單純的環境中打滾,再複雜跟現實社會比還是有限,但牙醫診所隨著經營生態改變,大量外部資金參與投資,投資人將本求利下,眼中所看到的利益遠勝於各位的單純,不是你我僅以寥寥社會經驗所能揣測與計算的,契約本來是用來保護自己,但如果輕忽與隨便,那麼所簽的不僅是賣身氣外,更絕對會是契、棄、泣。

2016/8/14

「人生在世不稱意,今朝拍片弄扁舟」,「拍出影響力」課後心得有感




期待好友微電影協會秘書長賴麗雪shary的公開班課程,終於在8/13「拍出影響力」那天美夢成真,一早進到教室,猛然一看,寒意四起,第一次看到整間教室滿桌教具,滿牆教案,滿地行李箱(為了裝滿牆、滿桌的東西),外加兩位導演、一位高手Mary,加上Shary,喔喔喔,對這課的敬意,從寒意一起那刻,立馬油然而生,還沒開始就已超乎期待的課,真的第一次見。



棄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;亂我心者,今日之日多煩憂。


棄我去者,不會無法留,因為已把它拍下它,亂我心者,更不會多煩憂,也因為它已被拍下,如何拍出影響力,特別是影響自己的能力,就是隨手拍、隨地拍、隨便拍,人生是一連串無法預期的組合,而如此拍的結果,便可能重組已發生的人生,那除了會是回憶,更是記憶,記憶人生不斷。

長風萬里送秋雁,對此可以酣高樓。

蓬萊文章建安骨,中間小謝又清發。


你的豪情、你的壯志,你的心情,你的感情,透過自己拍的影片除了可以讓自己回顧與沈思外,還可以透過影音自造,造出自己另一段不同的人生,因為沒有影音,原本無法回顧,因為沒有自拍,原本也無法回味,一拍就有,一拍就可。

俱懷逸興壯思飛,欲上青天攬明月。


影音自造,除了可以拍出自己人生另一面外,更可拍出自人生另一方向,因為影音自造是潮流,創業的潮流、創新的潮流、創自己的潮流,而且不用耗費多少成本,只要透過你的手機,一拍就贏、一拍就盈、贏你的過往,盈你的未來。

抽刀斷水水更流,舉杯消愁愁更愁。
人生在世不稱意,明朝拍片弄扁舟。


拍,不難,難的是不想拍;拍,不煩,煩的是不想拍;拍,不累,累的是不想拍。拍好別無它途,只有拍、拍、拍,練、練、練,拍了就不難、越拍越不煩、再累還想拍,因為拍出的是自己,自己的喜怒哀愁,自己的七情六慾,當自己回頭一看,也許不會百媚生,但絕對會是百魅生,哪需弄扁舟,只需弄影片。



本以為拍就是拿起手機就能拍,哪需要上課,但上過課後才發現,要拍得好,拍的有效、拍得出色、拍的有人看,那真的得上過課,才不會浪費時間摸索,因為一堆強者在你面前,拿起手機,不用抓(他們不是Pokemon),只要開口問及動手拍,你就能夠得到你想要的。自媒體是趨勢、是潮流,影音自造是工具,趕趨勢、迎潮流,如果你也想,就讓Shary及Beck導演,影響你拍出的能力吧。

ps.不要問我怎麼都沒寫上課內容,想知道就自己來上,因為你拍的是你,又不是我,自己才能告訴自己,自己才知道要說什麼。

2016/8/11

你不理它,它會理你的「手術同意書」








牙科「手術同意書」相信聽過的人很多,但聽過不理它的人更多,怎麼不理法?裝死、裝無辜、裝白痴,總而言之,就是我的牙科生涯沒「手術同意書」這五個字。

這不是我唬爛,也不是亂蓋,明明是醫療法所規定的事,明明是衛福部所公告的文件,但每次醫療爭議與調解,一問牙醫師進行單純齒切除(92015)、複雜齒切除(92016)的智齒拔除或者是植牙有填嗎?我可以告訴各位,至少我所接觸的案件,幾乎百分百沒填,不是說有填就一定不會有醫療爭議,而是說沒填的,基本上只要產生醫療爭議,幾乎便已立於難勝的位置,甚至有時還必敗的結果,因此沒填的下場都很慘,怎麼慘,讓老鄧告訴你。


沒填先罰五萬


醫療法規定沒填手術同意書,衛生局依法可開罰五萬,因此醫療爭議還沒開始調處,只要病人一向衛生局檢舉,立馬失血五萬,附帶效應是衛生會因此而前往稽查診所,很以可能槓上開花。


沒填氣勢再弱一半


當病人對你的治療結果不滿意時,不論你在衛生局條解或在鄉鎮區公所調解,你連本來就該具備最基本的法律文件,都沒有,歹勢,你再大聲看看,再多的理由,大聲也沒人理,因為你的起手勢就弱了一大截,要不然你拿出來啊,不要一直堅持說,我都有告訴病人,是病人耍賴,到底是誰耍白痴。


萬一被告錢景堪慮


沒填手術同意書,在民事責任上「敗訴」及「賠錢」幾乎就在前方等你,除非除非,你真的提得出有確實告知的證據來證明自己,但請相信我,這對連同意書都不想填的牙醫師而言,真的比登天還難,因為常常這些牙醫師連病歷都不見得經的起檢驗了,哪來的東西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。


三思而言、三思而行


因此每當植牙或拔牙的醫療爭議調處時,對於沒填「手術同意書」的牙醫師而言,千萬在對病人言行之前、之間、之後,都請三思再三思,除非你不在意五萬,除非你不介意打民事訴訟、除非你覺得時間很多,否則別逞強、逞兇、逞快,那對你的問題無濟於事,沒填就自己鼻子摸摸,看在自己能接受、承受的範圍內解決跳離,不要再瞎攪和,請記住,你的被談判起點是五萬,不是零元。


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


相信有許多牙醫師還是抱著我不會那麼倒霉的心態,或者是「手術同意書」從來都不是我執業生涯選項的觀念,也許你真的運氣好,一輩子都不會碰到爭議及糾紛,但只要只要有一次,那麼你的困擾和沮喪,會如影隨形地跟著你,直到你付出你原本可以不需付出的代價。

老鄧多麽希望,當牙醫師在面對醫療爭議及調處時,可以抬頭挺胸、義正嚴詞的告訴對方,你的疑問我早在同意書早已告知,你也確實知道,而且你也在這份同意書上簽了名,我的處置也依照醫療常規,如果你仍在這問題打轉或有問題或還是想繼續吵,那就法院見吧。

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,當你一直沒習慣填「手術同意書」的時候,你的可能後果,就真的會只是「時候未到」。但如果你有照規矩來的時候,那麼「時候未到」的便是對方,想爭執或瞎吵時,它就是你的護身符,等你亮出來,不用擔心未戰先屈,未戰先祛。



2016/8/7

病歷,只寫你「手」,不寫你「口」






「我來過六次,結果我拿到的病歷只記載兩次,醫師我要告你偽造文書」,這是病人很常喜歡拿來威嚇醫師的一句話。也許你會覺得是笑話或者無聊,我怎麼可能偽造文書,但請記住,不管是不是,告你,是病人的權力,所以你要作的是,不要讓他有理由找你麻煩。



健保病歷≠病歷


由於實施健保,因此健保署有許多病歷記載的規定,如果未照規定書寫,你可能申請不到健保醫療費用,所以造成醫師錯覺,以為有取卡號或有申報費用的處置才需記載在病歷上,錯、錯、錯、錯、錯。

對於病歷,醫師要遵循的根本大法是醫療法及療法,它們規定只要執行醫療業務就要製作病歷,它們可沒說有取卡號才需記載病歷,沒取就不用記載。也就是說,只要你對病人有實質診斷或處置等醫療業務,你就必須記載在健保病歷或自費病歷上,與取卡號與否無關,因此就算是根管治療療程中之換藥或處置,雖然屬療程,不需取卡號,但該次處置過程仍須記載。



有來就要寫


許多病人可能因為之前處置不滿意或不舒服,沒約診或沒照約診時間突然跑來要求就診。此時各位醫師應該有所警覺,這些往往可能是醫療糾紛的藥引,不要輕忽或隨便應對及處置,更不要因為沒取卡號或收費,就當作沒這件事發生,錯、錯、錯、錯、錯。

只要病人一踏進診間,不管有無就診處置,只要是沒約診或照約診時間來,一定是他心裡對你之前處置覺得有問題或不滿意,當然不一定是你處置得不好,也不一定是你有錯,但卻是他有覺得有疑問或疑慮,此時要做的是,不管他有無進來診間處置,只要是他的問題,你的回答,你的處置,他的回答,如果可能請盡量記載詳細在病歷上,千萬不要「沒寫」,因為這就有可能是後續無謂麻煩的根源。



真的沒有寫


如果本來應該「有來就要寫」,但是你一忙忘記寫或以為沒取卡號就不用寫,千萬不要以為沒關係或沒事,錯、錯、錯、錯、錯。

可能發展如下,

ㄧ、被罰錢
病歷該記載沒記載,可能被衛生局開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
二、被亂告
最常因為提供給病人的病歷複製本後,病人發現他來六次,結果你只記載三次,他心裡直覺就認為這醫師心虛偽造病歷,所以一心一意要告你偽造文書。

其實偽造文書罪,是指故意記載不實才會被論此罪,如果你是因為沒寫或漏寫病歷,通常可能不會構成刑法上偽造文書。但請注意,「可能不會」是指你被告以後,到了檢察官或法官那邊才會有的結果,也就說對病人而言,能告出有罪結果最好,告不成,告你就是手段,目的是讓你怕麻煩或怕上法院。因此「有來卻沒寫」,往往徒增病人想像及遐想空間,而且此時對病人再多的說明或解釋,他絕對不可能聽進去。


三、提不出
當你被告上法院,不論刑事或民事,法官要你提出證據,如果你「有來就有寫」,那麼在許多可能爭議的地方,你就提得出證據,因為此時的病歷就等於你的護身符,但萬一你「真的沒有寫」,那麼此時你所能提出的,就可能只是你的回憶與想像,除為你能提出證據證明你自己所說的話是真的,否則你通常會居於相對不利的地位及絕對不利的結果。



只寫你手,不寫你口



病歷是證據之王,也是最容易證明自己的護身符,醫師沒有病歷這項武器,面對爭議及訴訟時,你只能赤手空拳對付張牙舞爪的社會,但是請你記得,病歷「只寫你手,不寫你口」,用嘴巴說出來的病歷,不是病歷,只是故事,你的故事,除非你能證明它是真的,否則真的只會是故事,法官很難相信的故事。

2016/8/6

「專業簡報力 4」課後再有感,從學員變成學長姐談起




相見時難別亦難,簡報無力百花殘。

春蠶到死絲方盡,重做成灰淚始乾。

曉鏡但愁雲鬢改,夜吟應覺月光寒。

專簡此去無多路,學長(姐)殷勤為探看。



很高興有機會在為民的寵幸下,心虛的當上他的輔導學長(其實是我對他文攻武嚇,恐嚇利誘,軟硬兼施下,終於不得不含淚委身答應,要不然他是上Ted open mic的強棒,我哪夠格。),讓我得以有幸親臨專簡四的演練現場,一切神奇又再出現。



相見時難別亦難,簡報無力百花殘


一門好的課除了真的難報外(據說如果一年只開一班的話,要等七年,舉例來說,就是你現在如果小孩剛上國中,必須等到他上大一時,你才輪得到。),但更慘的是,一但報了之後後退無門,就算是被摧殘得渾身是傷,心灰意冷,百般無力還是得硬著頭皮往前,因為後退無門不是不能放棄或退班,而是你自己會告訴自己,捨不得也不捨得,人生難得一經驗,無力無語死不退。


春蠶到死絲方盡,重做成灰淚始乾


在福哥還沒請重做前,熱心的北中南學長姐已主動邀約,找好場地與時間,歡迎學弟妹前來接受殘酷舞台的檢驗,先來請重做預演,但那是主動、自動、好動的專簡精神,在別的課程還沒看到,回饋及檢驗是活生生、血淋淋、赤裸裸、硬梆梆的真實無私分享與交流,原本只在網路見到和靄可親的學長姐,第一次見面就給了可能連家人都不會說的實話、真話、重話,因為他們知道這才是學弟妹需要的、想要的、不敢要的,及不敢不要的,就算淚始乾也不會心軟,社會不缺好話、假話、漂亮話,但社會缺的,卻只有勇敢專簡的學長姐才會願意給,因為這是專簡的精神,雖然「不留情面但留心」,我喜歡這fu ,衷心喜歡。


           當天學長姊大合照,還有許多默默付出的學長姐,有事無法參加。


曉鏡但愁雲鬢改,夜吟應覺月光寒


不論是學長姐的重做預演,還是福哥回饋的真實重做上演,大家雖然沒有像伍子胥般一夜白髮,但心中的髮一定白了不少,尤其每當夜深人靜,萬籟俱寂,心中默念默記簡報內容及順序時,就算沒月光,心中依舊陣陣寒意襲來,我到底何時才能解脫,痛苦中掙扎,掙扎中痛苦,但卻不想跳離、跳開、逃避,因為中毒已深,無可救藥,此時「重做」良藥雖苦口,但勉強或被勉強吞下後,箇中滋味,只有雲鬢改月光寒的你,才懂。



專簡此去無多路,學長(姐)殷勤為探看


好不容易熬到演練當天,沒想到還要再接受一次福哥、憲哥、學長姐及同學們,冷靜且明確的回饋,之前痛苦的煎熬,如果算是檢視自己所學不足與改進,那麼第二天的演練則是將其餘同學簡報的內容與過程,當作催化自己更強更茁壯的藥癮,因為有比較,所以能知己之不足,因為有相較,所以能知己之短,因為有相識,更才能知彼此。如此迎向專簡路時,當然別無選擇,沒有最好,只有更好,沒有放棄,只有努力,再加上無時無刻還有學長姐背後靈的殷殷期盼與督促,你能不變強嗎?



百煉鋼成繞指柔


也許剛上完第一天課後,可能沒有特別的感覺,但從那天開始到演練之前,學長姐的殘酷舞台、犀利言詞、精準回饋、善意叮嚀,一次又一次的淬煉,最後在演練那天加上福哥、憲哥的回饋,天啊,原本自以為是鋼,居然也能變繞指柔,你自己也不會相信這個轉變,但這是事實,你參加才會懂得事實。

福哥無私地傳授、憲哥無怨的叮嚀、學長姐無我的回饋及學員無悔的付出,成就了專簡無限的成就,這就是專簡,你來,你就懂,等你當學長姐,你會更懂,那是學習的幸福,無限。

2016/8/1

破鏡難重圓,面對病人牙冠瓷粉破裂後,你可以怎麼做?






「醫生我花那麼多錢做的假牙,我都沒咬硬的,怎麼用沒多久,瓷粉就裂了,以前假牙都沒這麼快破,是不是你做的有問題啊,你要負責,要不然….」,這是牙科臨床上常聽見的聲音,這種事可大可小,可重可輕,但處理不好卻是常常造成許多醫療爭議與糾紛的根源,因為每次在調解時,真的太常出現這類問題爭執,醫師不甘願,病人不甘心,調解不乾脆,結果是小事化大,小事化煩,小事化繁,真的有需要這樣嗎?

針對這個問題,今天來告訴大家老鄧的看法、作法與解法。


於事無補的話不說




(一)我花那麼多錢做的假牙

不管病人是做哪種材質的假牙,對病人都是一種負擔,所以必須有同理心,絕對不要心存或口出,你這假牙又不是做最貴的,或者你這是做最便宜的那種,還這麼機車與計較,千萬不要,否則第一時間你就喪失了可處理的空間與時間。

(二)我都沒咬硬的

很少人會第一時間告訴你,醫生對不起我咬到硬的東西,所以假牙裂掉了,我要自費再重做一座,最好是會有,因此病人第一時間否認及堅持自己假牙在斷裂的一剎那,他沒咬硬的(當然是有可能之前咬到,現在才裂掉),因為此時他心中的os一定是,人是你殺的,就是要你負責。所以這時你只要負責聽就好,千萬不需爭執他有沒有咬硬的東西,因爲無法證明,就不要鬼打牆了(雖然一般醫師心中也一定是,就是你咬到硬的才會裂,但一樣,你也無法證明,所以請沈默)。

(三)怎麼用沒多久

也許明明假牙已經用了一、二年了,還來吵說沒用多久,或者真的才做不到一年甚至幾個月就裂掉了,這時你可能跟病人爭執時間已一、兩年所以不關你的事,或者就算做不到半年或一年,你當然可以再堅持一定是你咬到硬的,所以與本診所無關,但萬一不是病人的問題呢?更且換個位置想,如果你是病人,你可以接受這種千錯萬錯都是病人錯的說法與回應嘛?如果不能,也還是請暫時沈默。

(四)以前假牙都沒這麼快破

破是事實,或者很快破也是事實,雖然以前的假牙用很久沒破,跟現在做的假牙破,一點關係也沒有,但病人就是會比較,更何況以前假牙說不定更便宜,結果還更耐用,現在材質好,價位高,竟然沒有預期更好用,更耐用,病人當然會想是醫生技術的問題,人之常情,換成你是病人,應該也會有類似推論,但是如果你的理由還是只是「是你自己造成的,與我無關」,老鄧還是建議你,有時後不說話真的比亂說話好。



假牙破的可能原因


當你記得以上的話時,此時心裡首先該想的是假牙瓷粉為何會破?

1. 真的是病人不當使用。

2. 咬合沒調整好(包括側向運動)。

3. 牙技師做的真的有瑕疵。

4. 莫名因素。

以上四種,不知各位有無發現一個共通狀況,就是很難舉證,因而各說各話。沒錯,瓷牙破裂的各種因素,最大問題就是你或病人都只能推論,很難提出證據證明各自的說法,特別是萬一吵到法院,通常法官會請醫師舉證你所交付的假牙沒問題,你可以自己先試試看,如何證明自己承製的假牙無瑕疵,而讓法官願意或能夠相信。如果你可以,我同意直接跟病人槓到底,一步不退,但如果真的很難或不容易做到,考慮老鄧以下的建議。



老鄧良心且用心的建議


1. 因為法律上無過失瑕疵擔保責任,規定是一年,為免陷入瓷粉破裂是一開始的瑕疵、病人使用不當、咬合沒調好的舉證困境中,誠摯建議院所可設定假牙無條件保固(因為如設定人為或非人為因素的話,法院一樣會請你舉證,你所認為的人為因素)為一年。

2. 一年內有破裂或任何瑕疵需重做,第一次無條件重做給病人,但一年內如果還有第二次問題,如是同樣原因,例如又咬裂,則請病人需自費重做(此時是要如何收費,是全額或部分負擔,院所可自行設定及約定)。

3. 一年過後,如有任何因素需重做,則病人必需自費(是依原價,或者其他計費方式,一樣診所自行約定或設定)。

4. 以上皆需在做假牙前告知病人,並填寫同意書或病歷上記載及簽名。

相信利用以上方式,應該可降低及減少彼此無謂困擾與爭執,畢竟破鏡難重圓,破裂的瓷牙怎麼補,都補不起病人不信任或懷疑的心,反而一開始把遊戲規則,講清楚楚說明白,乍看之下也許是自己吃虧,但有時退步原來真的是向前,如果你想過得更清閒一點的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