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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1/8

一場遊戲一場夢—我所瞭解的洗牙



一場遊戲一場夢—我所瞭解的洗牙

最近聽到為了「口腔衛生人員法」中口衛師未來到底能不能洗牙,聽到許多保證,保證不將洗牙入法,因為洗牙是屬於牙醫師必須親自執行的醫療業務,目前請大家不必擔心,但事實是如此嗎?讓我來說說,我所理解的洗牙

洗牙相關法律規定
1.醫療法及醫師法目前皆無明定,洗牙是否屬醫師需親自之醫療行為。

2.衛福部函釋在98.4.1衛署醫字第0980066344號函釋再度提到,醫療工作之診斷、處方、手術、病歷記載及施行麻醉之醫療行為,應由醫師親自執行。

3.96.1.25衛署醫字第0960002654號函釋,施打麻醉藥及洗牙(包括清除牙結石、牙縫清洗)醫療行為,數牙醫師業務範圍,應由牙醫師親自執行。

所以大家是否有發現,目前洗牙屬於醫師親自執行之醫療行為,是由衛福部函釋界定出來,對於函釋規定,是可以由新函釋來讓舊函釋失效的,也就是說,只要衛福部發出新的見解,洗牙非屬於牙醫師必須親自執行之醫療行為定義,便是有可能被改變的,因此目前雖然現階段「口腔衛生人員法」沒有將洗牙入法,但一旦通過,未來所謂的口衛師真的不能洗牙嘛?我不認為,因為有機會可以洗牙的方式有以下幾種可能,

1.直接要求修法,明定口衛師可以洗牙

2.在「口腔衛生人員法」施行細則中明定。

3.由衛福部變更函釋,把洗牙由牙醫師必須親自執行之醫療行為,變更為非由牙醫師親自執行之行為,因此可以由可施作醫療輔助行為之口衛師在牙醫師指示下執行,而到時衛福部可以的理由如下,
「因洗牙並非屬高強度改變人體結構或機能之醫療行為,且參酌先進國家潮流及見解,均設有口腔衛生師得進行洗牙之業務,顯見洗牙並非必需專屬醫師之醫療行為,為促進國民健康之提升及牙醫師醫療專業之專業分工,故本部肯認洗牙可屬非牙醫師必須親自執行之醫療業務,亦既為醫療輔助行為,故可由相關醫師專門人員在牙醫師指示下為之」

由以上可知,口衛師可以洗牙,最容易的方式就是在該法通過後,假以適當時日,只要衛福部願意變更函釋見解,口衛師便有機會洗牙,而且變更函釋是不需立院通過或備查的,只要衛福部想做,就能做。

因此現階段對於「口腔衛生人員法」草案中,大家一直在討論牙醫師原本之工作權,不希望該法之出現而被分割的眾多假設與討論,或許並不是最重要的,因為現階段所有的承諾,皆無法保證現在之後的可能,如果大家還沈浸在只討論口衛師現在、以後可不可以洗牙的假議題中打轉,而不是討論「口衛衛生人員法」到底其存在性、必要性、立即性的問題,甚至難道真的如全聯會所言,因為沒有其他可能替代方式,所以只能接受,如果真的如此,那或許才會真的變成大多數牙醫師的「一場遊戲一場夢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