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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4/9

保固原來是向前,談假牙保固迷思與迷失



保固原來是向前,談假牙保固迷思與迷失


假牙是牙科自費中最常發生醫療爭議的一個項目,不管檯面上或檯面下,但為何許多診所不願提供保固呢?今天就再來談談假牙保固的迷思與迷失。

牙醫師為何一直無法接受「保固」這個名詞與動詞,其不外可能有下列幾項迷思,


迷思1  錯不可能在我


當病人的假牙出現問題,很多牙醫師第一時間的反應大多是認為,自己的技術、材料及配合的牙技師都是一時之選,其製作不會也不可能有問題,特別是執業越久的牙醫師、特別是專研假牙越久的牙醫師、特別是江湖地位越有份量的牙醫師,或者特別是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牙醫師。
的確,對自己的技術有信心是件好事,但這好事,不代表就不可能出現壞事,也不代表每件事都一定好,更不代表你的好事病人就會覺得是。

迷思2  錯一定在病人


假牙是裝在病人口中,剛完成裝在他口中是好的,我怎麼知道他自己是怎麼使用的,又不是我能控制,這假牙如果是我來使用一定不會出現跟他一樣的問題,就有跟他說不能咬硬的,他一定是咬到硬的,要不然怎麼會裂,病人不配合我有什麼辦法,為何出問題都要醫師負責。

是的,上述的狀況都有可能是真的,也真的是有這些可能,但最大的問題是,誰來證明那些可能真的是真的,是醫師自己就可以說了算,或者病人說了算,還是要主管機關、法官說了才能算。當陷入誰也不相信誰的惡性循環中,這種迷思就只會讓自己更迷失。

迷思3  比假牙貴的東西都沒被要求保固


從動輒百萬以上的車了,上千萬的房子,都沒聽過保固三年、五年甚至終身保固,也沒聽過用壞了,還可以回頭要車商或建商無條件負責,甚至要求換新的給他,為何假牙收的費用沒車多、沒房子貴,竟然要付比他們更多的責任。

這樣比法也對也不對,對的是,如果以金額高低來當標準,的確假牙所需付的責任,怎麼看也不該高於它們。不對的是,醫療畢竟與一般消費不同,醫療行為有其特殊性,所以它有醫療法與醫師法來規範,而非純然適用用一般民商法。因此對於醫療老是喜歡類比其他行業,其實真的並不適合,除非你改去賣車、賣房子。


迷思4  一定是人為


當假牙使用發生破裂或斷裂,到底是病人咬太用力,還是設計或品質暇疵,這是永遠的羅生門,因為你講的病人不會相信,而病人講的你也不會相信,你說是人為,一定是他使用不當,病人會說是非人為,因為他正常使用,是你做得太爛。

兩方說的都有道理,但是換個角度想想,如果你是病人,花了上萬甚至數十萬做了假牙,結果用不到一年,你第一個念頭會是什麼?不管是什麼,至少一定不會是覺得自己使用不當,一定會認為自己是正常使用,一定會認為是品質瑕疵,所以會去找醫師理論。人為、非人為永遠不會有答案,所以法院會要求牙醫師要自己證明所交付的假牙是無瑕疵,但是,你最好能證明。

當上述迷思一直存在牙醫師腦中時,便會讓牙醫師產生了更多的迷失,迷失在保固這兩個字中,


迷失1  不該有保固


也許你找不到有任何明文規定,牙科自費項目必須提供保固,但是從法律上看自費醫療契約的性質及責任,當上了法院或依法論法,醫師對於自己製作的假牙,至少會被要求該有一年的無過失瑕疵擔保法定責任,也就是這假牙瑕疵就算你主張是人為因素造成,法院一定會請你先舉證,你的假牙是無瑕疵的產品,因此為了免除不必要的法律責任與舉證,第 一年無條件保固是該考慮的。

迷失2  保固是自己吃虧,病人佔便宜


對於提供保固,許多牙醫師會想到,萬一是病人自己使用不當造成,我們還要無條件替他重做,這不是很吃虧嗎?更甚是,病人萬一一直故意咬硬的東西,那不重做的沒完沒了,保固期反而成了擔心期。
對於第一個萬一,的確是有這可能,但就如迷失1所說的,就是因為舉證的困難,加上很有可能導致冗長的糾紛、爭議,甚至訴訟,因此如果至少願意採取第一年第一次的無條件保固,說不定自己處理這問題的成本更低,花的時間更短。

第二個萬一,其實所謂無條件保固,不一定是指一年內皆無條件一律免費重做,而是可以重新定義所謂第一年無條件保固,也就是說,第一年內第一次損害需修補或重做,是無條件免費的,但如果一年內後續還有損壞或需重做,則需部分負擔或全額負擔,如此可以避免病人真的是因使用習慣不佳,反而將我們的善意變成我們的惡夢。

迷失3 不要主動提保固,病人有問再說


的確,不要主動告知病人診所有保固,等到病人有吵或有要求再提,如此或許可以省事、省重做的錢,但是保固其實可以把它當作是保險的一種觀念,也就是說,雖然需繳保費,但發生事故時可以替自己省下可能與病人爭議的時間,替自己省下可能與病人訴訟的費用,但若沒有投保,也許病人假牙第一年破損,他願意自認倒楣,甚至自願掏腰包重做,乍看之下好像自己賺到了,但是,但是,只要一次、只要一次,病人不願善罷甘休,你之前所省下的錢及時間,一定會被連本帶利討回,絕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

因此對於保固,老鄧的建議如下,

1.保固是保險的觀念,有保有保佑,沒保無代誌,除非你有能力承擔風險。

2.做自費之前要先說清楚保固規則,不要等病人發生再說,因為一樣要賠,先說反而能顯得診所負責且有擔當的高度。

3. 保固至少一年,而且最好採第一年內第一次無條件保固,一年內第一次後如果再發生而需修補或重做,則可要求自付額,比例可自訂。

4.保固期如果超過一年,以三年為例,可自訂第一年如3.的條件外,第二年則所需修補或重做費用打7折,第三年打8折,第三年之後,如同部位之假牙一律9折優惠,如此病人繳的也願意,也才會較願意繳。

5. 以上所有保固相關事宜,除務必在做假牙之前告知病人外,一定要填寫同意書或病歷上記載及簽名。

6.還是老話,只要是同意書,不要當場簽,當場做,讓他回去考慮清楚,要做自己打電話來約,免得到時又賴說,醫師沒說清楚,當場叫我簽,簽完就做了,我根本沒時間考慮。



手把青央插滿田,低頭變見水中天,身心清靜方為道,退步原來是向前。
保固乍看之下也許是自己吃虧,但有時退步原來真的是向前,如果你想過得更清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