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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3/31

老鄧給個談法,醫療糾紛與談判(ㄧ)



老鄧這次利用上Alex的好課「一談就贏」所學到的、自己看書領略到的,與自己處理過的案例經驗到的,嘗試綜合整理出一系列醫療糾紛應對模式,提供醫師在面對醫療糾紛與談判時的參考。


醫療糾紛與談判(ㄧ)


當病人前來診所爭議或爭執你的治療時,你該.........


1.錄就對了


從這刻起一律錄音、影(只要是錄彼此,就不要擔心明錄或暗錄了),不管現場或電話對話,不使用手機對話(因為無法錄音)。因為病人或家屬,有時演太大。言語如果涉及恐嚇,這是非告訴乃論(無法和解撤告),視情況可以提告或當作談判籌碼,不要管律師告訴你這種告得成告不成,因為重點從來不是要告得成,而這只是手段,就像病人告你,從來也不是確定告得成他才告,也只是手段。,要告大家來告,誰怕誰。

2.仔細聽及寫


仔細聽及記錄下病人所有講的話,特別是你來不及錄音時(但基本上應該沒有來不及錄這麼一回事,因為當這種病人一進來櫃檯,你就準備好你的錄音裝置手機或錄音筆後,才請病人進來,就算他臨時衝進來,也請找理由進來拿錄音裝置),如果有錄,一定要仔細聽你的錄音檔,因為裡面有病人想法的資訊及資料,那是了解病人的第一步。

3.少講多聽


不要急著做任何辯解與解說,因為此時你的資訊不完整,耐心聽完病人的要求與要脅,聽的表情略顯誠懇,不要不屑與不耐(因為這沒必要也不需要),眼神看著病人,讓他講完,他講得越多你的資訊越完整,真要回應,可以以重複病人問題後幾個字來當作問題,過失?害你變成這樣?通常這時病人會更激動地繼續說及解釋(因為你的回應,讓他心理上以為你聽不懂),請記得,他說得越多,你越懂他想什麼?及要什麼?

4.遺憾,但不當下承諾


聽了告一段落,最後總要回應,但請記得絕不要第一次就做決定,也不要第一次就答應,你可以這麼說,「很遺憾,就診完讓你產生這樣的感覺與狀況,有關你提到部分,我不是記得很清楚,需要在一些時間了解一下,我想三(?)天後我再請人就你的問題與你聯繫及說明,基本上我想請你放心,如果是由於本診所法律上的過失所引起,基於照護病人的立場,本診所一定會負起法律上該負的責任。

5.「疏失」不等於「過失」


法律上的過失是指你的疏失行為,與病人的症狀有相當因果關係才算有過失,舉例來說,病人該吃強效型嗎啡類止痛藥,但你給成普拿疼,病人後來死亡,這給錯藥的動作雖然是疏失,但因與病人死亡若無因果關係(除非他真的痛死),這個疏失就不是法律上的過失。因此在面對病人時,不要說有疏失就負責,而是說如果有法律上的過失,才會需負責。因為真的有過失,就會構成刑法上業務過失傷害罪,不負責也不行,但這過失是由法官來斷定,不是你我說了算。

病人離開後,接著要做什麼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