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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5/14

蒙上眼睛,捂上耳朵,結果看不到你的是自己

蒙上眼睛,捂上耳朵,結果看不到你的是自己

        最近有位牙醫師朋友好心提醒老鄧,粉絲團的資料對牙醫師很有幫助,但如讓有心人士利用,是否會對牙醫界是大傷?
         這是個好問題,相信也是有些牙醫師的疑慮,在老鄧打算開這個版之前,曾經仔細思考這個問題,最後當然是認為在某些條件下是不會的,所以才有這個版出現在大家面前,以下是老鄧的想法,

ㄧ、只有錯亂的資訊,沒有藏得住的事實
        在這資訊爆炸,網路交流迅速的時代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與過去時代不同,有些事情只有你知、我知,不講不會有人知。現代則完全不同,現在的社會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,網路上只有錯誤紊亂的資訊,決不會有自己以為不會有人知道的秘密,差別只是出現時間長短而已。
           因此與其讓錯誤之資訊流竄與被解讀,造成牙醫師煩不勝煩的解釋與應對,那倒不如直接告訴牙醫師什麼內容與動作是適法、合法或者不違法,化被動為主動,才能因應網路時代的來臨。 

二、法早已存在,不是秘密,只是沒人注意 
       老鄧在設定此版的關注點時,便是以論法、說法及談法為出發點,不提牙醫界與法無關的事物,因為與法有關的人事物,本是公共議題,也本就存在,更是身為社會公民一份子就該瞭解的事情,熟悉與否,只是看你關注程度差異而已,而非以你關注程度來決定它存在與否。
         每次po文的內容都是以已發生的案例、法院的判決或法條的規範,來說明較正確或明確的適用與應用,這規定不是我們不說、不提、不管就不會出現在我們面前,因為它們是實實在在的法,你不管它,但它需要你的時候,你仍是需奉陪到底。

三、病人假懂、律師半懂,但牙醫師卻不想懂
        現在的病人非常在乎他們的權益,會透過許多你想不到的方式獲得他們想要的資訊,其實老鄧覺得病人這點並沒有錯,但有些病人他們常會假懂這些規範,而當他們有需要時,就會透過有些律師來告訴你,他們懂,但這些律師對醫療法律往往也是半懂,但因為他們是律師,當你還沒有機會發現他們也是半懂醫療法律時,你就因得奉陪他們上法院,進入一場又一場的肉搏戰中,而來不及發現他們也不是都懂。
         所以每當事後檢視這些過程時,常發現有些病人假懂,造成本來不是的爭議變爭議,有些律師半懂,營造出本來不是訴訟的變成訴訟,而最可憐的是牙醫師,被告到最後,還是連懂也不想懂。

四、讓大家能懂什麼是對的,比什麼都理解成錯得的好
        每次po文,老鄧總是嘗試希望將大家忽視、忽略、誤解、不解的法律關係交代清楚,因為這些活生生出現在現有規範之中,不是你蒙上眼睛,捂上耳朵,就可以假裝沒這回事,也不是你不把它寫出來,病人就不會透過其他管道,找到這些相關資訊。反而當老鄧把這些關係清楚呈現與說明,讓牙醫師與民眾都能懂對的法律,而不是彼此在錯誤的理解中打轉,那不是反而可以減少面對一堆無聊且無意義的紛爭嗎?而且當病人能夠懂對的規範,而牙醫師因為病人懂對的規範,而被逼得不得不去瞭解與適用真正對的相關規範時,那現在許多醫療糾紛或爭議問題,說不定便不再是我們執業的困擾,反而變成是種保障。

五、勿峙敵之不來,峙吾有以待之
          最後,當各位如果了解,以往打來公會投訴醫療糾紛的是病人,但現在卻有許多電話打來的卻都是律師,直接告訴你,幾天內沒回應,法院見的時候,就應該警覺現在

            「不只醫療環境險惡,連醫療糾紛環境都險惡」,
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再加上每年增產1000多個律師,這些律師找不到生意的時候,我們這群漠視或忽視法律的牙醫師,就是他們最好下手目標。因此不要再抗拒花時間去懂一些能保護你的資訊,也不要再去想這些資訊萬一流到病人手中怎麼辦?病人沒這些還是能亂告,可當他也有這些資料時,就算他想告,如果你也懂,那麼他也是告到一個至少跟他懂一樣多的牙醫師,而且是按法律規範執業的牙醫師,那時牙醫師將不再害怕之前莫名無助的法條,反而會害怕的是找不到東西可以告的少數病人。
     
          老鄧的希望,希望我們很快有機會成為一群,就算有人拿到刀也找不到地方可以宰的羊(肥羊更好),更希望因為我們願意懂得保護自己,而能執業更快樂與自在。
            所以老鄧會更繼續努力寫,用力寫,為了那天可以早日來到(突然怎麼覺得自己頭上有自畫的光環),因此還是請大家能夠繼續指教與支持,如果真的有些問題不適合在此版出現(說不定成立個社團來討論,但我好像擠不出那麼多時間),可以發郵件或訊息給老鄧,在能力範圍內,一定盡力與各位一起思考與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