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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6/18

1090614「回娘家」老鄧心得分享





 「回娘家」老鄧心得分享

醫糾及訴訟前的證據準備日常,是「為自己而戰」的強項,但訴訟時的一切,就非老鄧的能力所及,因此「回娘家」課程設定的宗旨就是當你面臨訴訟時,除了「為自己而戰」外,還應該知道更多的法律大小事,以下就是。



ㄧ、朱帥俊檢察官




1. 公平正義在證據,不在法律

2. 與對方磋商時,透過注意及觀察對方「筆跡情緒(可藉此評估對方當下之心境)」、用字遣詞、文件訊息,往往可以得到許多對方的心情訊息。

3. 和解書這樣寫更好,例如「醫療疏失造成XXX死亡案」可轉換為「XXX家屬請求說明案」,及「達成和解」可轉換為「經醫院(醫師)充分詳盡說明,家屬充分理解,誤會冰釋」。

4. 當有人要求交付病歷時需有正式公函或搜索票,並且要看清楚他們的證件跟公函,更也不可以讓非警察或檢察事務官之人翻動或取走診所資料。紙本病歷資料部分,我方可以要求保留影本,取走的資料也要開列單據,列出明細,並且簽名。如果與病患所稱應保全之的資料無關者,可以拒絕提供。不要因為害怕 / 尊敬就提供了。

5. 提出四絕招(1)法庭應對:以理為伸,(2)文件準備:先教(科書)後論(文) (3)問題擬定:藏巧於拙(4)結論闡述:衍晦而明。

6. 要求鑑定時文句之擬定,
法學上問句:A病患的死亡與B醫師的醫療行為之間,有無因果關係?
醫學上問句:A病患因為xx而死亡,可能造成A病患xx的原因是否不能排除…?



二、曾雪蒨記者




1.媒體找上時,如果該爭議或醫糾是自己有可能有問題時,「速戰速決」,找熟識的律師或媒體朋友討論因應之道,將殺傷力降到最低,第一時間出面或書面澄清說明。

2.受訪前注意事項,(1)可要求對方提供採訪的題目大綱,事前做好受訪的準備。(2)脫題訪問如事涉敏感可以「不清楚」、「還要進一步了解」回應。(3)電訪如不熟悉,請「公關式保守」回應。(4)被詢問他人或他院醫療糾紛配合訪問時,只談專業的「事」,切勿評論「人」。

3.報導如造成名譽受損或不實,第一時間就主動回應,爭取平衡報導,並要求更正,甚至可向該媒體投訴,該撰稿記者未平衡報導或報導不實。



三、廖建瑜院長




1.醫療刑事案件(108.01-109.03)共16件,牙科與醫美皆占2.11%,共居榜首。

2.診所件數遠高於醫學中心,仍居第一。

3.「仿單」上適應症及禁忌症,仍是會被對方律師當作攻防的重點

4. 醫療民事案件(108.01-109.03)前四名分別是醫美、骨科、婦產科及牙科,病人勝訴率為6%,也就是說醫師勝訴率為94%

5.告知說明義務仍是民事攻防最大亮點

6.病人會引用「醫院之作業標準書」及「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作業彙編(醫院篇)」當作攻防武器,特別是在告知及手術同意書簽立方面。

7.病人同意書僅以蓋章代替簽名且未有日期,會被認為未盡告知義務。

8.「因果關係」是醫師的戰場,而「注意義務違反(告知義務)」則是法律人的戰場,醫師在打醫療訴訟時,不要選錯戰場。



四、吳志正醫師




1.聲請法院鑑定,論斷因果關係時,切勿陷入定性論證,多考慮以定量來主張對。

2.定量時,可選擇與裁判個案之病況最接近(即變數情節最接近)之實證數據,考慮數據出處文獻之可信度,此牽涉該醫療文獻之證據等級,擇國內、或與國內醫療條件相同地區之醫療文獻。

3. 聲請鑑定時,題目的問法大不同,用哪種問法,就可能得到不同方向結論及產生不同責任,例如如果這樣問,醫學文獻載「該病症能及早診斷並治療之存活率為15%,未及時治療之存活率是12%」。法院委託鑑定問「倘醫師能及早診斷並及時治療, 病患是否仍可能無從避免死亡?? ,或者如果換成這樣問,(2)醫學文獻載「該病症能及早診斷並治療之存活率為15%,未及時治療之存活率是12%」。法院委託鑑定問「倘醫師能及早診斷並及時治療, 病患是否有避免死亡之可能性?你覺得哪種對自己會比較有利?
4..鑑定時,可考慮以下問法,(1)依實證醫學數據,倘醫師能及早診斷並及時治療, 病患避免死亡(或後遺症)之可能性估算是若干?或者(2)此病症,倘醫師能及早診斷並及時治療, 存活率若干? 倘不治療,存活率若干?別忘了,「因果關係」是醫師的主戰場,怎麼問才會有可能怎樣的結果。

5.病歷依法醫囑需在24小時內完成,但內容之增刪,並無時限,但依法增刪時,須簽名及註明時間。老鄧有個提醒,當你有合法增刪時,法律上也許站得住腳,但病人一定會質疑你造假,也就是可能有在法庭需證明自己所增刪為真的心理準備。



本次「回娘家」對於鑑定部分,分別有朱檢及吳志正醫師提到,申請及面對鑑定的提問,及日後鑑定的結果,對於法官的心證影響甚巨,特別是第一次鑑定結果,因此醫師面對訴訟時,一定要就鑑定內容與問法跟你的律師好好討論,不要把你擅長的戰場,拱手讓人,甚至反而變成不利你的下場。



「為自己而戰」課程的強項,就是當你在進行醫療行為時,告訴你怎樣讓它不易甚至不會變成醫療爭議,如果真的有醫療爭議時,做什麼能不要變成醫療糾紛,萬一真的有醫療糾紛,則怎麼處理才能盡量不會進入訴訟,這是這課程能帶給你最大好處的地方。因為不論進不進入醫療訴訟,你能拿得出的證據才是能保護你的最佳武器,更是在訴訟醫療的主戰場不可或缺的工具,因為「告知、病歷、錄音」,做對這三件事,才能真的不怕醫療糾紛。






#「「為自己而戰」課程報名連結,因疫情關係,導致下半年同日將有太多的課程及會議重疊,因此老鄧決定,今年初階及進階將只各開一班,7/19初階10班,7/26進階5班,為方便大家報名,早鳥價一律延長至開班前一星期截止,錯過就只能等明年,但別忘了,醫糾是不會等人的。

#做對三件事,不怕醫療糾紛,改善醫病關係

#老鄧給個說法